退货及换货
※ 自货品签收之日起15 日内,如果客户提出退换货的要求,则必须满足下列条件:
1) 出具原始购货单据( 销货单及发票)
2) 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好并可达到再次销售的条件
3) 货品必须为非专门订货的产品
4) 货品必须与现有常备库存不存在色差
5) 货品不能经过安装使用或有任何形式的损坏
※ 自货品签收之日起16 日至60 日内,如果客户要求退换货,除要满足上述条件外,我公司还需扣除退还货款的5%( 最低不少于50 元
人民币) 作为手续费。
※ 货品凡是自签收之日起超过60 天的,公司将保留不予退货的权利